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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郴州市民请注意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梁俐佳 2025-12-07 10: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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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与郴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气象局联合会商,受上游污染气团传输叠加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日AQI>15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将于2025年12月7日下午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一、污染时段及程度预判

1.12月7—8日: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8日起污染程度逐步加重,将维持轻度至中度污染水平;

2.12月9—12日:受持续静稳天气影响,本地污染物难以扩散且不断累积,叠加外源污染物传输影响,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可能达到中度污染级别。

二、本次污染成因解析

此次污染天气的形成,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郴州地处南岭山脉腹地,特殊地形阻挡了污染物向南扩散的通道,导致污染物易在区域内滞留;二是预警期间将出现逆温、高湿、易起雾的特殊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与稀释;三是当前湖北、湖南、广西多地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外源污染物输送叠加本地连日污染物累积,进一步加剧了污染程度。

三、公众防护建议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慢性疾病的人群,应尽量减少外出,避免长时间暴露在污染空气中;确需外出的,务必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归来后及时清洗面部、口鼻。

2.广大市民应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尤其是避免晨练、夜间散步等早晚时段外出;户外活动时尽量缩短停留时间,降低活动强度。

3.室内应关闭门窗,减少室外污染物进入;可使用空气净化器等设备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但需注意定期更换滤网。

4.减少人为污染物排放,避免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日常生活中节约用电,减少燃煤发电带来的污染;尽量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5.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及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出行和生产生活,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应对污染天气。

四、污染减排措施建议

1.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4.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污染控制措施建议

按照郴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管控要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企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

2.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严格执行移动源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开展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扬尘源管控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4.其他污染管控要求。严格禁止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重污染应急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禁止露天烧烤,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注意: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全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携手同心,从自身做起,做好防护、减少污染,共同守护城市空气质量与身体健康!如有疑问,可关注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郴州市气象局官方发布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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