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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备婚党必看!领证全流程+避坑指南

来源:融媒体 作者:郴州民政 编辑:梁俐佳 2026-05-16 2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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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初婚需提供的资料: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再婚需要提供的资料: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1.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再婚,需提供离婚证原件。2.在法院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再婚,需提供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书或法院开具的判决(调解)书原件和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原件。3.丧偶后再婚需提供丧偶方原结婚证、原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4.军婚需提供的资料: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役军人一方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02

外省或本省外市的,可以在郴州办理结(离)婚登记吗?

可以,目前已实现全国通办。 (补领亦可)

03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离婚冷静期需提供的资料: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一方为军人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正式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的资料: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张《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份由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并由工作人员见证的打印好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一方为军人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原件。

04

结婚对象为港澳台地区或国外人员,能否在郴州办理结婚证、离婚证?

不可以。结婚对象为港澳台地区或国外人员,需要到湖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详情请咨询0731-84502080。

05

现场是否可以拍照?

办理结婚登记时,经过工作人员允许,当事人可以在指定地方拍照。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婚姻登记现场不允许出现搞怪另类、违背公序良俗的不文明摆拍及恶搞行为。

06

补领结婚证、离婚证所需资料?是否需要到原先办证点办理?

补领结婚证所需资料: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等;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电子档案。

补领离婚证所需资料:补领离婚证当事人居民身份证、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电子档案。

如婚姻登记档案齐全且与现当事人身份信息一致,可申请补领。如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提供证明身份信息一致的证明材料,并能够证明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补领结婚证的如婚姻档案确系找不到的,当事人还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至少两项婚姻关系证据的材料:1.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或者户口簿上曾经记载为夫妻关系的材料;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当事人何年何月何日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说明材料;3.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材料;4.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关系凭证材料;5.两名近亲属作出的当事人为夫妻关系的声明。相关证明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进行书面声明并对证明事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依法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建议原办证点办理,否则需要异地调档,所需时间根据原办证点工作安排变化。

07

离婚冷静期到期未办理,会不会失效?如若失效,失效期为多久?

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未办理离婚登记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失效。失效后若需再次办理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冷静期。

08

什么情况下可以查询档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当事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询本人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询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09

结婚前一定要做婚检吗?

结婚前不强制做婚检。目前婚前检查是自愿、免费的,为筑牢婚育基础、降低生育风险,建议做婚检。

婚检服务对象:所有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不限户籍,流动人口同等享受)。

婚检服务内容: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检查(女方妇科超声)、风险评估、咨询指导。

10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的电话及地点

(1)北湖区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2161367;地址:郴州市竹叶冲路7号。

(2)苏仙区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2882391;地址:郴州市郴县路177号苏仙区行政中心政务大厅一楼。

(3)资兴市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3393285;地址:资兴市晋宁路516号民政局办公楼1楼。

(4)桂阳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4429220;地址:桂阳县龙潭街道八字塘社区龙潭东路1号4栋(政务大厅一楼)。

(5)宜章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3888569;地址:宜章县玉溪镇文明南路48一8号。

(6)永兴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5535146;地址:永兴县龙山家居建材广场3栋2楼。

(7)嘉禾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6893100;地址:嘉禾县嘉府路5号(嘉禾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8)临武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6338815;地址:临武县舜峰镇解放北路150号。

(9)汝城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8229071;地址:汝城县九龙大道与东泉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婚姻登记中心窗口。

(10)桂东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8628398;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汝桂路19号。

(11)安仁县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0735-5236217。地址:安仁县行政中心A栋260、262、263室 。

具体问题,可咨询上述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

来源:融媒体

作者:郴州民政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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